15037120869

优路教育汉中分校

全国消防设施培训机构榜单

来源:优路教育汉中分校 发布时间:2021/9/12 9:48:08

  全国消防设施培训机构榜单,优路教育全国连锁,设立了覆盖全国30个省级行政区域的238家分支机构,3教研基地,是一家专注于建工、消防、医卫、教师、财经领域辅导培训的综合性教育服务机构,采用线上+线下的学习模式,全方位的增加每位学员的学习效果!

  消防工作的方针、原则和基本制度

  《消防法》明确指出: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的方针,按照政府统一、部门依法监管、单位全面负责、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,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,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。由此规定了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、原则和实行的基本制度。

  消防工作的原则

  《消防法》确立的消防工作的原则是:政府统一、部门依法监管、单位全面负责、公民积极参与。这一原则是消防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客观规律的反映,也是对四个层面责任主体消防安全责任的概括体现。“政府”'、“部门”、“单位”、“公民”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,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,不可偏废,政府负责任,部门负监管责任,单位负主体责任,公民有参与的权利和义务,共同构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格局。

  燃烧的定义

  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,通常伴有火焰、发光和(或)发烟的现象。燃烧应具备三个特征,即化学反立、放热和发光。

  燃烧的必要条件

  燃烧现象十分普遍,但任何物质发生燃烧,都有一个由未燃烧状态转向燃烧状态的过程。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都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必要条件,即:可燃物、助燃物(又称氧化剂)和引火源。上述三个条件通常被称为燃烧三要素。只有这三个要素同时具备的情况下可燃物才能够发生燃烧,无论缺少哪一个,燃烧都不能发生。

领取试听课
每天限量名额,先到先得
温馨提示:为不影响您的学业,来校区前请先电话或QQ咨询,方便我校安排相关的专业老师为您解答
  • 详情请进入 优路教育汉中分校

关于我们 | 招生信息 | 新闻中心 | 学校动态

版权所有:搜学搜课(www.soxsok.com)